为加强台安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台安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含)至2006年10月10日(含)期间出生);
7.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台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前。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9.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2年和2023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10.海外院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认证。
(二)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和台安县在编在岗教师均不可报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下同)查询。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台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
3.报名信息提交: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登录台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实行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岗位信息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10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0月15日17:00至10月16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2: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6.考务费减免条件:台安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taxrsjgbk2022@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00—15:00),办理考务费减免。
以上材料需应聘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应聘人员,请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要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应聘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的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内容: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教育职业素养(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等)有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
(三)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公告。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师范生认证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报到证标注“师范”字样、毕业生或学位证上标注“师范”字样、所在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生证明。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见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4:6,考生总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审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台安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时间为准。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详见《2024年台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安县教育局、台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2-4890303
台安县教育局0412-4824473
台安县职业教育中心0412-4948962
附件1:2024年台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4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xls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安县教育局
台安县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