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8号)文件规定的下列八类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40至50周岁、男性50至6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残疾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年龄:女性未满50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
(三)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待遇标准
聘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统一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程序
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报名。(鹿寨镇汇锦安置小区1号就业社保综合楼一楼)
报名须提交材料:
(一)户口本(核验后退回);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三)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四)填写完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咨询请致电:0772-6821969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