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务专业优先;
5、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二) 有下列人员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及录用
1、报名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8号楼205室)。
3、联系人:王老师、严老师,联系电话:89184776,89187665。
4、录用:经资格审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薪酬待遇及其他
1、合同制财务人员年收入 (含社会保险费用单位缴纳部分)参照区相关标准执行。
2、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