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编外劳务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应用财务及EXCEL等软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应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专业证书、身份证)等资料到启东市行政中心后勤楼511#)报名。联系电话:83328453,联系人:包主任。
三、招聘方式
1.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
2.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对象。
四、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录用后,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工,工资待遇按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有关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派驻纪检监督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