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委托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享受编内人员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概况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国土测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查询、利用,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专业、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前程无忧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网站上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本人专业+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报名材料含1、电子简历,2、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下载)。电子简历投递地址:njsbdcdjzx@163.com。
投递简历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2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3日。3、信息通知:2018年11月28日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4,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01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笔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826会议室。
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起可电话查询。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4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招聘单位主管局网站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2月12-13日9:00-17:00。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及学生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凭面试通知书通过抽签领取考号。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招聘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劳务派遣录用相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按录用单位相关规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25-89690707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025-89691703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025-8969171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