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辰溪县户籍;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为我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31日
2、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申请、失业登记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辰溪县体育馆内柔道室
4、联系方式:15211588465(舒)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辰溪县政府门户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无影响录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
(二)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辰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