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县委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具体详情见《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除外)。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调动。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含党校学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7.身体及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试用期内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且未经组织认定的;
(8)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组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服务期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四、公开选调方式
考试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示
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www.chnzj.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206室)
联系电话:0745-6822772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①《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②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党风室、案管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形成有效竞争,资格审查合格后,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考试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内容以写作为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2: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出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
(五)公示录用。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工作需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对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后由纪委监委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745—6821221(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中共芷江县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2.《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