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我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18年11月30日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
㈡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招聘步骤程序
㈠网络报名
1.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 (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xjwz/zwgk/rsxx/ryzp/)人员招聘栏目下载《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如“财务张三”)后,将电子版电邮至:fzgxqgkzp@163.com。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6日。联系人:林先生,请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咨询电话:3826595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对外公布。
㈡资格审核
区聘员管理办公室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报名情况等,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具体以通知为准。
㈢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2.考试内容: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登录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询。
㈣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由区聘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或由本人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㈤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㈥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
2.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和带薪年假)。
五、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审计局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8201355、38201795。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