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榕委办〔2012〕111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精神,针对我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缺编情况,我区将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非领导岗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3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福州市户籍或在福州市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晋安区社区服务满一年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三、聘期待遇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关镇街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相关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规定。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报批和公示、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5日—11月19日(周四至周一,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①在晋安区社区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到服务社区所在镇街报名。②其他人员前往区民政局(社区办)报名(具体地址为:长乐北路156号418室)。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2份(见附件1,由报考人员自行在晋安区政府网站(JAQ.FUZHOU.GOV.CN)上下载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粘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一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表上的照片,需与报名表一致,并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非福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在晋安区社区服务满一年的人员还需提供由服务社区出具的工作证明。
证件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其他证明材料及证件复印件予以留底备案。
4.资格审核
在晋安区社区工作满一年的人员由镇街现场审核。其他人员由区民政局(社区办)进行现场审核。
5.准考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1月23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晋安区社区服务满一年的人员到所报考镇街领取,其他人员统一到区民政局(社区办)领取。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周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此试卷全部为客观化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答。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11月27日后登陆晋安区政府网站查询。
(三)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民政局(社区办)提出意见,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可相应减少岗位的拟招聘人员或降低比例要求。面试名单于2018年11月28日在晋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周五)。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晋安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招考期间,请报考者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请考生及时关注晋安区政府网公布的笔试、面试等各阶段公告。
五、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由晋安区人民政府根据招聘职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直接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报市社区办备案。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聘用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若总成绩及其他资格条件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晋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监督咨询电话:0591-83961321/86275630(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