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三、工资待遇
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规范津补贴”,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共青城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等材料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5@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4年12月24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726333(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00)。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邮箱回复及“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后续考试信息。
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可取消或调减相应计划,具体另行公告。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发展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未能达到该比例则按照最低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以下递补类同)。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至多复检1次。
2.考察: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共青城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