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环节信息在繁昌区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3.报考人员学历、年龄见《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报考20240401岗位在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宣传部912办公室(繁阳大道1号);报考20240402岗位在繁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办公室(繁昌区繁阳镇金峨路281号)。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定向招聘退役士兵)、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等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于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人员,在服现役期间获得过军级以上(含军级)表彰或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额外加2分;服现役期间担任过分队长(代理排长)、班长、副班长或者相当职务管理岗位的加1分;服现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或四有军人的加0.5分。每项加分只记1次,在报名时需提供奖励证明。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人员,由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其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报考20240401岗位在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宣传部912办公室(繁阳大道1号);报考20240402岗位在繁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办公室(繁昌区繁阳镇金峨路281号)。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或该考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人(含2人),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完成后,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七)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繁昌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新招聘人员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553-787063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8131。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宣传部
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繁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