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城区政府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按照《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城府办[2016]2号)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城府办[2016]2号)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工资福利待遇按惠城区编外人员60000元/年/人(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和节日补贴等)定额供给。食宿自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18年11月26日-11月28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政府办档案保密室报名(惠城区政府1号楼311室),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联系电话:2386311。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命题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
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合同签订前考生务必出具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档案应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