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土地整备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等;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需有关计生部门盖章。如来不及提供,可先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5)一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7楼705室,电话:0755-88211526。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复印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土地整备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