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坐落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校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高等学堂、河南高等学校、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等办学阶段。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重新独立建制,更名为河南农学院。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学校下设20个学院,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4个本科专业。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建有郑州市文化路、龙子湖和许昌新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1.35万㎡。建有两地三校区互联、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以及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学校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郑州国家玉米改良分中心、教育部作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45个国家和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负责同志及相关学院(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6、2017、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农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enau.edu.cn),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6,进入河南农业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5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装订好上交),以及报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装订好上交)等相关材料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招聘工作中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880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笔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试讲)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主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我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应聘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应聘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拟招聘岗位人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学院(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55880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558638校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