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泾河发〔2017〕5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及岗位要求
类别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需求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西咸新区公安局
泾河新城分局 |
法制大队 |
4 |
具有公安信访接待、公安文秘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
2 |
刑警大队 |
4 | |||
3 |
泾干街道办 |
信访维稳协办员 |
20 |
辖区内退伍军人优先 | |
4 |
永乐镇政府 |
信访维稳协办员 |
16 |
辖区内退伍军人优先 | |
5 |
高庄镇政府 |
信访维稳协办员 |
14 |
辖区内退伍军人优先 | |
6 |
崇文镇政府 |
信访维稳协办员 |
14 |
辖区内退伍军人优先 | |
合计 |
72 |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泾河新城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失业的残疾人;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要终止劳动合同。
四、招聘流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5号楼1楼17号窗口 ;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军人退伍证、残疾证等就业困难人员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根据招聘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综合考评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泾河新城管委会官网、各街镇和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9—36390075 监督电话:029—36390216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