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受定安县消防大队委托公开招聘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派遣至定安县消防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收条件
1、政治合格(符合征兵入伍政审要求)。
2、服从部队军事化管理,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无不良嗜好,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8-35周岁,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符合征兵体检标准,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定安户籍、毕业大学生、部队复退军人优先,驾驶员岗位所持驾驶证B牌三年以上,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或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文秘写作能力强、具有新闻采编等条件者以及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等特殊技能的,可优先录取优先录用。
三、招聘名额
合同制消防员2名(男),工作地点在新竹镇或翰林镇,户籍所在地人员优先;
消防文职雇员2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在县消防大队,户籍所在地人员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14日
(二)报名途径
定安县消防大队办公楼一楼,联系人:王副大队长(13907574998),黄助理(15008016115)
办公室电话:0898-63822511
(三)报名要求
1、必备材料:①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学历证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2、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请自带证明材料。
五、工作任务
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协助执法、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县政府批复的预算工资发放。
(二)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七、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业务训练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定安县消防大队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