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神农架调查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行政岗位 1名,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党员优先;
技术岗位 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有计算机硬件和网络维护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调查岗位3名,具备基层工作经历优先。
二、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有统计工作背景和基层工作经历优先;
3.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较熟练计算机应用能力;
4. 沟通良好,具备一定文字写作水平,有公开发表作品优先;
5. 身体健康,能满足经常下乡开展调查工作的需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中共党员优先。
三、岗位职责
1. 承担完成区域内国家调查任务;
2. 协助完成区域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3. 协助完成国家统计局及上级调查队布置的其它工作;
4. 承担完成经批准的地方政府委托的调查任务。
四、招聘方式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考试成绩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必须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 2018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神农架人事考试院(张公宾馆四楼)
(三)必须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4张。
六、招考事项
(一)资格审核
2018年12月5日前,由林区统计局和林区人事考试院组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2月10日,林区人事考试院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0日,林区人事考试院会议室。
2、面试考官:由国家统计局神农架调查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含总队及委派考官1名)。
3、面试方式:主要采取提问及实操环节等方式进行。
4、面试比例:按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比例小于1:3时,该岗位取消或合并。面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
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体检
2019年1月5日,由国家统计局神农架调查队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复查一次。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协议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从2019年1月10日起,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初试及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明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聘用3年期结束后,对于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且有意愿续聘的工作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协议。
八、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神农架林区同期招聘的同等学历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不实行试用期工资,缴纳六险一金,由财政按用人单位财政供养方式予以保障。
(二)被录用人员在林区人事考试院办理3年/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三)实行工资适度增长机制。(另行签订)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9—3337174(林区统计局,联系人:郭群);
报名电话:0719—3338916(林区人事考试院,联系人:罗晓霜)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