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5万人,教职工2617人。学科涵盖哲学、文学、教育学、工学、理学等12个学科门类,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74个本科招生专业,56个“双万计划”一流专业。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4〕57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三)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通过我省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三、引进类别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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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类别 |
具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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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学术造诣精深,取得公认的创造性成就和作出重大贡献,能够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内外一流学科行列。 |
如: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1-3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5.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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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外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外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顶尖人才的潜力。 |
如: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②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④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⑤“神农英才计划”领军人才。 ⑥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 ⑦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 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⑤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 ⑥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②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4-5名)或一等奖(排名第2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 ④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水平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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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外前沿,取得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有成长为该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
如: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②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④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⑤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①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③国(境)外世界排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①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②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③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水平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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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取得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有较好的学术发展基础,具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和学术骨干的发展潜力,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 |
岗位条件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znu.edu.cn)、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s://rsc.gznu.edu.cn)发布公告。
(二)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采取网上投递与现场投递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投递包括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省赴知名高校引才、“智汇贵人·才聚贵师”引才活动及其他各类招聘专场等渠道。
通过网上投递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按序号整理打包,发送至接收邮箱:rsc@gznu.edu.cn。其中材料1采用Word格式,其余材料均为PDF格式。通过其他渠道现场投递的,直接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现场引才工作人员。
1.《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202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6.《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申请表》(附件2)中提及的业绩佐证材料(科研项目合同、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文首页及收录分区的检索证明等);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应聘人员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业绩材料。单位将根据提供的业绩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科研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官网公示,并进入考核(面试)环节。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各引才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开展考核工作,主要考核人才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学术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应聘人员考核(面试)有关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再由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考核(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
(五)体检
经考核(面试)合格人员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收到反映并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进一步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厘清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办理备案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九)报到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学校为人才提供一系列优厚待遇,全方位助力人才发展。除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到校即进编)外,还可享受年薪、住房补贴、科研补贴等人才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二)引进前三类人才不受专业、人数限制,实时开展引进工作。第四类人才招满为止。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851-83227076
邮 箱:rsc@gznu.edu.cn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贵州师范大学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