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贵州理工学院于2013年4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理工类应用型人才之需,设立的全日制公办理工类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理工学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3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6年4月22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理工学院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22日至4月30日17时期间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进入“贵州理工学院”招聘页面相应需求岗位投递简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理工学院第十四届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由贵州理工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岗位信息审核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理工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线上初评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不再开展线上初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35人的,通过开展线上初评,按岗位数与进入线下考核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线上初评时间、内容、形式
(1)时间:待定,届时将在贵州理工学院官网公布。
(2)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并就具体应聘的岗位谈个人体会。
(3)形式: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线上初评,每名应聘人员具体线上初评时间、腾讯会议号码将通过短信发送至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2.线上初评分值
线上初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通过应聘人员的回答情况由评审专家进行打分,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并计算平均分。线上初评成绩满分100分,线上初评成绩作为进入资格复审和线下考核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参加线上初评人员初评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结束后,以实际引才人数为基数,结合线上初评情况,由贵州理工学院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因人数少于35人不用开展线上初评的,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线上初评人员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步进入资格复审。
2.若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线上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3.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贵州理工学院官网公布。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5.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引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线下考核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6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材料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材料的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同时,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
(6)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方式、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公布。
线下考核将采取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线下考核成绩即为本次人博会引才考核成绩。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线下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达不到80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线下考核成绩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公布。
线上初评和线下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线下成绩末位并列的,取小数点后三位数,仍并列的,加试一题。
(六)体检
1.现场评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现场评审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具体时间在贵州理工学院官网上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理工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同时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3)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七)公示引才结果
1.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才,由贵州理工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官网公布拟聘用引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引才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拟聘人才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才应在规定时间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有关说明
(一)贵州理工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在贵州理工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贵州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引才工作,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理工学院官网保持持续关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51-88915904
联系人:肖老师
2.监督电话:0851-88925376
八、未定事宜,由贵州理工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九、本方案由贵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贵州理工学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