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作为省级农业综合科研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1905年建立的贵州省立农事试验场。历经省农业改进所、省农业试验场、省综合农业试验站和省农业科学研究所等发展阶段,我院已成为贵州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目前,全院共设有18个专业研究所,覆盖粮食、油料、果蔬、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等50余个农业学科领域。在科研平台方面,已建成1个部省共建实验室、5个全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4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群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并拥有2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要求,为做好我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引进人才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农业科学院18家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及博士研究生47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省优秀青年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下列成果任意2项或取得单项成果2倍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1篇或被二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已转让实施。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下列成果任意2项: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 -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博士研究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较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科研工作,能为农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网、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用人单位官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第一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批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第三批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人才需求岗位发布后,应聘人才可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引才单位+专业”命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附件1《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中各用人单位预留的邮箱。
3.报名资料原则上应包括个人简历、应聘简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内高校2026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资料。2026年度的毕业生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应与岗位需求专业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
(1)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
(2)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两项以上代表业绩(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作为排名前三的主要参与人或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和发明专利;博士毕业论文等)作为佐证资料。
符合第(1)(2)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报名环节应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提交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中各用人单位预留的邮箱。
资格审查环节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查,若专家论证结果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因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才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在指定地点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按照招聘需求确定通过审核人员名单。严格按照引才方案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都应进入下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官网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评审
资格审查通过的优秀青年人才直接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一人一策”直接考察方式引进。其余博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主要采取“资格复审+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面试评审。
1.资格复审
根据网上报名的结果,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查阅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线下考核名单在各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布。
2.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及评分:线下考核方式主要为半结构化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等。线下考核的分值为100分。线下考核成绩低于8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录取对象后各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按引才计划与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形态、科研诚信、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届博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官网、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和各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二)用人单位在引才评审后至拟聘人员备案前出现空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党委研究,报院党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评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最多2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院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分期分批组织考核(面试)。对已完成引才批次的岗位,经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各用人单位官网、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0851-83761723(省农科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82271257(省农科院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方案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