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勤务辅警。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十堰籍男性,18-30周岁(1988年8月1日--2000年8月1日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大学专科以上人员及退伍军人优先;
(四)有一定的综合写作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
(五)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缺陷,无文身。
二、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巡逻执勤、治安查缉、维稳处突、值班备勤等辅助警务工作。
三、待遇保障
(一)月工资收入2000元起,其中绩效工资400元;
(二)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700元以上,并按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三)免费提供食宿,免费配发服装;
(四)按相关政策享受年终奖。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2月30日。
2、报名地点:请报名人员在工作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十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市人民北路15号,老虎沟太和饭庄一楼右侧)进行现场报名。
电话:8692730,13872775798(张先生),报名期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在十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设专人进行咨询。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部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体育资格特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张1寸照片。
(二)招聘考试
1、体能测试:该测试为淘汰制,测试结果当场宣布,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录用。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有效面试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1.2:1而无法形成竞争的,削减相应招录计划数。
(三)体检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培训
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培训合格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派遣单位为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以上时间若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十堰公共招聘网。其他未尽事项,由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
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