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各乡镇卫生院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经报县政府批准,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 招聘计划
2018年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涉及10个专业共47名。其中: 临床医学14人(含妇产科1人)、护理学12人、口腔医学2人、中医临床1人、中西医结合2人、医学影像5人、计算机专业4人、财务会计3人、医学检验技术3人、公共卫生1人。详见《2018年鄢陵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三、 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3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三)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至截止时间1978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
(六)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有精神病史的;
(五)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本县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和已签约编外派遣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况在核查过程中被发现或公示受到举报后经核实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方案
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者可自行下载《2018年鄢陵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一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不接受代理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3.报名地点: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楼人事科教股。咨询电话:0374-7361682。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组织笔试:本次考试专业理论,分值100分,为闭卷考试,考务工作由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对于紧缺岗位,可放宽招聘比例。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试用
1、试用对象及试用期时间:试用对象为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技师(士)等)为3个月;毕业生未获相关职称试用期为6个月。
2、试用期结果运用:
(1)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即由用人单位书面报告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终止试用。
(2)试用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试用合格对象上报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聘用,并报鄢陵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六、招聘人员待遇及要求
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次聘任为五年,在鄢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该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连续五年聘用期满后,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年度考核表现合格的,用人单位续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组织实施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录用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下,由鄢陵县卫计委和鄢陵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考结果报鄢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八、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录取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鄢陵县纪委监察委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