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灵武市公安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灵武市及周边地区招聘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灵武市及周边地区招聘公安辅警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年龄18-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不得有O型腿,体态匀称;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年龄放宽至35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灵武市西平东路东苑小区北门口)
联系电话:0951-4679486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还须携带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二),并进行体检。
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收取体检费(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1.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公安部)》,男子组测试10米×4往返跑、1分钟俯卧撑、1000米跑;女子组测试10米×4往返跑、1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分值为100分,各单项成绩占比33.33%;
2.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合格(≥60分)人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分值为100分;
2.考生参加理论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黑色墨水笔;
3.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2.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3.面试作答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理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和政审情况,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平安灵武”、“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统一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填写《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聘用辅警人员政审表》(附件三);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灵武市公安局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灵武市公安局从事辅警相关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灵武市公安局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
(四)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工资待遇按照灵武市公安局现行辅警人员工资标准5.9万元/年(含五险一金、服装费及劳务派遣费用)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三)本公告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