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由新疆医科大学举办的一所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充分依托新疆医科大学综合办学优势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目前,学院开设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11个专业。学院面向新疆、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学14年以来,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招生录取分数线一直位于全疆独立院校的首位。
2012年,为促进持续发展,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医科大学与克拉玛依市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以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共同建设。学院位于克拉玛依市城南新区,规划总面积1140余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校园由美国NBBJ公司规划设计,学院建设完成后,学院的硬件条件、基础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ggjy.klmy.gov.cn)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网站(http://www.xjmuhbc.edu.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425分(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可放宽到少数民族汉语水平MHK4级标准),研究生学历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标准≥425分(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可放宽到国家四级合格标准,英语教师达到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标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本科学历应聘必须为应届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有相关经验或高校教师资格证优先考虑(须符合年龄条件),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应聘医学专业类岗位的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医学背景;
(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按照一事一议进行商议。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2.网上报名邮箱: 2428707435@qq.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18209903062
4.简历投递注意事项:
(1)简历名称请按照以下要求命名,例: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并填写2018年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命名与简历命名相同),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
(2)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务必添加2018年工作QQ群:179579419,后期相关通知在群中发布。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考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及试讲
笔试、面试及试讲相关要求,将阶段性的在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网站(http://www.xjmuhbc.edu.cn)公布,请及时查看。
(二)行政管理岗位参加笔试及结构化面试。
八、考察
学校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政审材料。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行政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可适当缩减为3-6个月,试用期第一个月为试工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施工期满鉴定合格且按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合格的转入正式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人员待遇:
参照克拉玛依市事业岗位工资标准,应发工资不低于5500元,享受五险一金。
硕士研究生安家费3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
生活补助:1200元/月;
餐费补助660元/月(职工食堂);
双人间职工宿舍(在校区内)
工作满两年后享受每年度免费体检。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学院绩效津贴;任课有课时费等其它津贴。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0-7564809
十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克拉玛依学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