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有关规定,常熟市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2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到2019届“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具体范围对象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四)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本科阶段专业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3次及以上、②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③获省三好学生、④获省优秀学生干部。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须持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八)《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九)2018年1月1日后毕业至报名截止日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十)已被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拟录用的人员(中国常熟网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得再报考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下批次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后须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12-52703181;联系人:陆老师
报名邮箱:csjyjrsk@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2018年12月24日。
五、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填写《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在校期间的所学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及高校期间的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
3.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将上述报名电子表格以及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一并上传报名电子邮箱。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分别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所有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1:2,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现场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招聘岗位不开考。
六、现场资格审核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12月30日(周日)上午8:30~12:00;
审核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东教楼101教室(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东环路50号)。
(二)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在表上相应位置张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
②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30日(周日)下午3:00;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养考核。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苏州大学考点:2018年12月31日(周一);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考核。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注意事项:若报名人数较多,现场审核和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3.体检合格者由常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政审考核。考核合格后在中国常熟网(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验证、聘用
1.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用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进行校验。
2.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凡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3.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
十、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0512—52707573。
十一、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它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二、本《简章》由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9年常熟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