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聘用后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窗口服务、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文职辅警人员3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一《关岭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截止2018年12月10日在册在岗的关岭公安特警、辅警(含村警)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18年12月10日在册在岗的关岭公安特警、辅警(含村警)人员工作满三年(连续不间断)、表现优秀(所在部门证明)的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报考财务人员,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财务专业学历证书;报考计算机专业人员,需持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报考公安宣传职位的人员,需持有新闻宣传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一年以上。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截止2018年12月10日在册在岗的关岭公安特警、辅警(含村警)人员:工作满六个月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2月10日后出生),工作满10年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2月1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10日后出生),以上工作年限需连续不间断。
(二)不得报考范围
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单位(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2018年12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曾在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辞职不满三年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对其有重大影响的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待遇
经济待遇参照关岭自治县现行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普工)执行,不进行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招聘工作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关岭自治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有关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一楼
3、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需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关岭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报名信息表》。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待通知
6、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占总成绩50%)。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7、体检
成绩公布后按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8、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视为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9、公示及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间表现好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续签合同,如聘用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立即解聘。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者,对受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7225211
监督电话:0851-37228233、37225010
关岭自治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