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博物馆隶属郯城县文广新局管理,是面向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弘扬郯城历史传统文化的有力平台。为更好宣传郯城,进一步提升我县博物馆接待讲解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博物馆讲解岗位;招聘人数为4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可靠,对党忠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
3、具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播音学、主持艺术的优先考虑。
4、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身高不低于172cm。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中午12点(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郯城县文广新局(郯城县人民路东段文体中心B楼二楼西侧)。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登录郯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填写《郯城县博物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填报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②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委托人的姓名。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被聘用资格;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步骤
1、现场面谈。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现场面谈。根据现场面谈结果,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员,不足1:5的全部参加考试。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方式为模拟现场讲解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现场讲解水平、心理素质及临场应变能力等。测试时,选取郯城博物馆部分展板进行现场讲解,每人讲解时间不超过8分钟。
测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现场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现场面谈成绩也相同,则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现场面谈和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
2、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模拟现场讲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不含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左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2、非正常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九、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信息,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咨询电话:0539—6222450
本招聘公告由郯城县博物馆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郯城县博物馆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