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宣恩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10名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将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宣恩县户籍的男性。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72米以上,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之间(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
4、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退伍军人优先;持有B1、B2驾驶证的人员优先;
6、持有A2驾驶证并且有两年以上驾龄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4日(周末不休息)。
3、报名地点:宣恩县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珠山镇民族路54号)。
4、联系电话:0718—5715721。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后,以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放宽面试比例)。如成绩相同,增加面试名额。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体能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县民族中心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所聘用人员在沙道沟镇当阳坪上班。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劳务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每月工资2500元(包括辅警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