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截止2018年12月21日具有曹妃甸区常住户籍。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1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学历。
(三)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单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服从管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委监委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原区编制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分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和公示五个阶段。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现场提交《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招聘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就业报到证(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的不需提供,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出具报到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9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三)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四)政审与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与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高者优先;年龄较小者优先。
政审与体检由区公安局统一组织,政审不合格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身高、体重及视力标准严格按照公告规定执行,其他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四、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