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医疗人才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拟为福海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人员5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谁用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三)坚持统一管理、科学规范、分业实施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原则;
(五)自愿在基层工作、服从调剂者优先;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福海县卫计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医疗卫生)》,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负责报名部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不限,福海县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
2、在福海县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优先。
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或执业资格和相应的工作能力,有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适合该岗位的传染性疾病;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待遇:
参照福海县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执行。
六、发布招聘信息
在福海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自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5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5日早10:00—晚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福海县卫计委人事部门(福海镇环城西路452号)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迎霞,电话18997782204,0906-3471253;
古丽扎依拉·阿江,电话:15009068275,0906-3472556
5、报名: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人员请到福海县卫计委人事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2018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2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及相关证件到福海县卫计委人事部门报名。
(3)部分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县(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县(市)人事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等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福海县卫计委人事部门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
6、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时间:审查时间为2019年1月5日-1月6日,2个工作日,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考人员。2019年1月7日发放准考证。
考试地点:福海县职业高中
考试时间:待定
九、考试
福海县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福海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医学法律法规。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总分加分:
1)、凡参加汉语考试并报民族不限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 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3)、已取得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的,执业助理资格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执业资格证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按照最高加分项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1天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入围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60%+面试×40%=100分
面试结束后,对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福海县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卫计委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经县卫计委人事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县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卫计委会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福海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聘用和调剂
(一)聘用
县卫计委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同时在福海之窗网公布。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到县卫计委人事部门报到,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调剂
如招考职位出现空缺,可根据该职位条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面试合格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补录,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福海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十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考官必须提出回避。县纪委监委第三纪工委负责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十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卫计委进行公示。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卫计委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福海县卫计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