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专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1名从事财务会计专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责任心和原则性强、爱岗敬业、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初级资格证者优先。
4、与本单位劳务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年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作出结讼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1、招聘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2、招聘地点:谷城县公安局(北辰大道)办公楼二楼(0220办公室),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15872337899
3、招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或会计专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必备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和管理
1、对拟聘用对象,县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
2、正式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谷城县公安局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