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历史文化名城—秦皇岛市。是我国首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被誉为中国环保之父的曲格平先生亲手创建的一所高校,是生态环境部与河北省共建的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特色的本科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培养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学缘广泛、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386人,其中正高级人员41名、副高级人员169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50名,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现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信息工程系、环境艺术系、经济学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体育系等专业系部,14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升本以后,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人才。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众志成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立足河北,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的特色本科高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试讲、考核、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硕均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1人。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专业均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确定。
应届硕士研究生应聘: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学院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人才引进专栏”,下载并按照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表》,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可服从学院岗位调剂)。并发送电子报名材料(电子邮箱为emccrsc@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
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学术科研成果、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提供电子材料弄虚作假,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有权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2、资格审查。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依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条件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信息,进行严格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
资格初审依据报名电子材料确定,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资格复审现场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日至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学院人事处(综合办公楼204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应聘教师岗位所需要的教学教研业绩、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
(3)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拟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布,并进入下一程序。同时发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第二批)试讲面试工作方案》
(二)试讲
1、开展试讲的具体时间在校园网上通知。
2、所有岗位均采用试讲方式,部分岗位根据需要可在试讲环节设有相关实践考核。
3、试讲内容及要求在校园网公布,试讲时间15-30分钟。
4、试讲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试讲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通过的试讲人员中试讲成绩排名开考比例以内者(校园网或其他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5、试讲通过结果校园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由人事处对试讲人员本人报名邮箱提供的电子材料及原件逐一核实。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依据试讲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试讲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面试打分实行百分制,按照专家打分数的平均分做为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提交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入选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纪律规矩意识、家庭成员政治历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招聘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疑义的应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享受与学院同类人员待遇,但不纳入正式编制。
六、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 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校园网人才引进专栏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安排及成绩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0335-7815764
电子邮箱: emccrsc@163.com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