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殊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经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2019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学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心素质。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特殊教育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3日后出生)。应聘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需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和所有科目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件等的材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10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其中:培智教育专业类教师7名、儿童康复专业类教师3名)。
三、招聘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8:30至11:30。
(二)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查阅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材料(备用2寸正冠相片3张);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3、主要测试相应岗位专业的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时事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五)考核和体检。对面试合格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主要考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等是否有违法违纪各方面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公示。将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应聘者须与汕尾市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汕尾市城区人社、编办等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聘任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18902688510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城区教育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