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文体教育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2018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现役军人;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络报名。①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wtjyjr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文体教育局XX岗位”。②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入职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咨询电话:23243276。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17:00。
3、报名材料
(1)《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签字后,原件扫描或拍照);
(5)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原件扫描或拍照);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文体教育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及报考者情况,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试有关事宜(没有通过筛选人员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根据岗位安排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由光明区文体教育局确定成绩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与体检公告于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布,请考生按时查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光明区有关要求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具体安排工作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