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从我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平昌县服务期满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为:白衣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名、大寨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云台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名、青凤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三楼)。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平昌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证件照片2张;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缴费: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
(六)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60%。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40%。
(三)成绩计算: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政府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并列,以服务年限长者进入,如服务年限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政审考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人事档案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因公示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确认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平昌县监察委员会(6222563)
咨询电话: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2982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6226370)
附件:平昌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昌县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