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体育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上海体育学院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是首批国家“双一流”、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经过六十六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在内的完整办学层次。学校是国内体育高等院校中最早获得硕士学位(1981年)和博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的单位之一。学校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方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以及体育、艺术、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
为推动学院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杰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53个,辅导员岗位4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9个(具体见附件一)。
三、招聘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二)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三)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六)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也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之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我校提供的《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二),以“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zhangjiannan@sus.edu.cn。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
(二)初审。我校根据收到的《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通过初审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或面试通知。
(三)面试。专任教师面试分两部分:第一轮面试为应聘者对岗位的认识及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第二轮面试为试讲,应聘者对教学和科研水平、课堂教学技术方法等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分笔试和面试。
(四)考核。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教学团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评估考核。
(五)学校审核。人事处汇总拟录用人员名单以及具备的相应条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经人事工作安排小组讨论及初步审核通过,报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
(六)体检。拟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的相关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监察。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整体招聘工作进行督察。
(八)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021-65508121、021-65508115
监督电话:021-65508317
上海体育学院
2019年1月28日
相关稿件
下载附件:
附件二:简历—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