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缓解市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根据国务院《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条件
1. 本次招聘面向合作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合作籍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或中专)。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8(含矫正视力),无红绿色盲。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服从组织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7)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人员和2019届应届毕业生。
8. 因婚将户籍迁入我市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将户籍迁入我市的一律不得报考。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60名(男57名,女3名)。
1.普通类(8001):40名(男38名,女2名)。
2.藏汉双语会话类(8002):20名(男19名,女1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月22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合作市人社局(市政府统办楼一楼)
3.报名方式:初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身高,裸视力进行预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填写《合作市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役军人)、结婚证(因婚迁入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退伍证(退役军人)等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考生本人需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7.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开考比例。
(二)招考方式及程序
1.笔试
所有招聘职位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试卷,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以100分计算成绩。
(1)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0日星期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6日-8日;合作市人社局办公室(市政府统办楼一楼)
(4)笔试成绩公示5天。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藏汉双语会话类(8002)职位的考生,必须使用藏汉双语(安多藏语)进行面试,如不会使用藏汉双语,无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试题当场开封,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试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和考生面试的答题情况,打出综合得分。
(5)每名考生现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6)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考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子女、公安政法专业类毕业生优先。
(三)体能测试
市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以《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为准,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试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合作市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市公安局存档备查。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并经市招考领导小组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及保障
(一)按照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组成。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为50元/年,绩效工资为1100元/月,值班补贴为710元/月。
(二)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市级财政列入当年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市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三)市公安局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发制式服装和相应的防护装备或单警装备。
(四)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六、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公安局:0941—5929014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市公安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