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本市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从事国家和本市重大社会发展技术攻关的协调组织及转化应用,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2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行政主管1名
2、人事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岗位名称:行政主管
岗位类别:管理九级岗位
职位说明:负责单位行政事务的协调、实施和后勤保障;负责单位党政文件和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负责规范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工作;承担办公室(党政)日常事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分析判断和沟通协调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
2、岗位名称:人事主管
岗位类别:管理九级岗位
职位说明:负责单位机构设置、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组织评审、认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等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绩效管理相关理论和政策,有人事管理工作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我中心统一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学历证明、2018年上海市事业单位统一考试的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sneczp@snec.sh.cn。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将严格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择优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
3.招聘形式
笔试:
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4.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中心将主要组织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将根据查核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邮箱:sneczp@snec.sh.cn
联系电话:021-61212619(周一~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21-51371621
附:招聘人员报名表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2018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