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三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共8名政府雇员,其中普通雇员4名,包括专业绘图员1名,规划员1名,专业水电员1名,工程管理员1名;高级雇员4名(三角政府雇员可以报名),包括专业规划员1名,工程造价员1名,工程专管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报名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毕业生的,则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资格证书等。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一)专业绘图员(普通雇员1名)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地理信息科学专业(B070504);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熟悉CAD软件优先。
(二)规划员(普通雇员1名)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城乡规划专业(B081002、A081303),对应旧专业名称:城市规划;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
(三)专业水电员(普通雇员1名)
1、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2、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C0819);电力技术类(C0809);电气类(B0806);电气工程(A0808);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有电工证;
4、熟悉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本镇户口优先。
(四)工程管理员(普通雇员1名)
1、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2、建设工程管理类(C0817);土地建施工类(C0818);市政工程类(C0820);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
4、熟悉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本镇户口优先。
(五)专业规划员(高级雇员1名)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土地资源管理专业(B120404、A120405);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
(六)工程造价员(高级雇员1名)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工程造价专业(B120105);工程类相关专业,有造价员证;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
(七)工程专管员(高级雇员1名)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建筑类(B0810、A0813);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
(八)工程专管员(高级雇员1名)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土木类(B0811、A0814);
3、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6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中山市三角镇旭日路3号一楼大堂,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760-85544838。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附件2《三角镇政府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军人证(如有)等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后入围面试名单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的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三角镇政府招聘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期间不适合岗位的,将调整岗位(按新岗位定酬),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执行《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修订)》、《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本公告或其它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