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五年制公办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中学(初中、高中)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小学16名,中学31名(初中10名、高中21名)。
二、招聘形式及考点
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组织实施,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设置考点。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视为应届毕业生。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发布公告之日。
2.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教师(含教育培训机构)。其中,中小学教师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
现场资格审查时,社会人员需提供最近一年的在职教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职位(含初中、高中)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9年3月11日17:00前发送简历到以下邮箱:bsdgzsyxx@vip.126.com,并命名为“聘用制--姓名--应聘学段--应聘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应届毕业生授课,社会人员说课)。说课或授课完毕专家组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供考生回答。专家组根据考生说课、作答和面试答辩情况,按要素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笔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四)笔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品质测评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心理品质测试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心理品质测试只是对应聘者心里倾向进行甄别,为录用及安排工作提供参考。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分不带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先按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
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一)录用。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的薪酬标准执行。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7.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黄埔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020-62876991 020-62876997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
附件:
1.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职位表
2.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应届毕业生)
3.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社会人员)
4.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应届毕业生)
5.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社会人员)
6. 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