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的人数及应聘条件
(一)人数
招聘人数7名。
(二)招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2、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健康。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103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咨询电话:0797-8370090。
3、考生需填写《赣州经开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或复印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内容)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若报考人数超过35人(含35人),则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党务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有笔试环节,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四)体检
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委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薪酬与管理
1、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计发。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