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9年)>的通知》(闽教人〔2014〕1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榕政办〔2016〕82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罗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2019年罗源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110人,其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1 人、中学教师 7人、小学教师83人、幼儿园教师11 人、高级职业中学教师8人(文化类教师岗位 5 人、工科类教师岗位 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10日至2001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我省已在编教师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不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如下:
1. 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下同),福建省户籍(指现为福建省常住户口或者现学历入学时持有福建省常住户口,下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对口,下同)。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下同)。
2.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福建省户籍,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即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教师岗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福建省户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 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
面向省内外招聘。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有关要求
(1)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与招聘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报考2019年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根据有关规定,2019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含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的某一个教师岗位〕。
(3)应聘人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报考材料。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要求按照《招聘通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主动提交核验。通过网络报名的,须在笔试入围后参加面试前的招聘资格复核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证书或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应在8月1日前提交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2019年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综合成绩。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综合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聘用。
为进一步满足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补充教师需要,同时更好地服务应聘者,提高招聘工作效率,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对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
(一)报名、招聘资格初审和笔试
1.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即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罗源县教育局将及时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资格(网上)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科学选择上网时间,以便顺利报考。错过报考时间,或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2.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表。罗源县教育局将及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招聘资格初审后,办理报考手续并交纳报名费(每个岗位80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随带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一式四份;《2019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之前从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lyx.fuzhou.gov.cn/,下同)下载并预先填写完整;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
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的“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满分100分)的40%,面试(含片段教学与现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中片段教学成绩和现场操作成绩各占50%)。
(二)招聘资格复核和面试
1. 招聘资格复核与面试人选确定
罗源县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的,聘用时除应达到聘用合格成绩外,面试成绩应达百分制7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罗源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招聘资格复核(即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报名及招聘资格初审的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参照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的办法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详见本通告“三、招聘程序与办法”之“(一)报名、招聘资格初审和笔试”之“2.”的相关内容。)。拟进入面试人选未通过招聘资格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现场报名,通过招聘资格初审,并经复核后确定为参加现场考试人选。
2. 面试的组织
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级职业中学(文化类)新任教师岗位的面试由罗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或委托省、市相关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等(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以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上的面试通知为准,届时请及时上网查阅。
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由罗源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将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请及时上网查阅)。
(三)考核、体检和确定被招聘人员
1.罗源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一场面试的办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2.罗源县教育局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审核拟聘用人选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以及报考资格等。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应为合格。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3.拟聘用人选未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招聘资格。出现自行放弃招聘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其报考的同一学科岗位从达到聘用合格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4.拟聘用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2019年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被招聘人员。
(四)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罗源县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罗源县教育局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按程序组织开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确定被补充招聘人员。
(五)聘用和定岗
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文件规定,办理招聘审批手续。由罗源县教育局(或所属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罗源县教育局按不同招聘岗位,先从第一轮被招聘人员后到被补充招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被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被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完成自主择校定岗程序之后,本年度招聘过程即告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或补充招聘。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经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加分政策
1.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的,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8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与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聘用制编外教师。相关待遇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榕政办〔2016〕82号)文件执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管理”;“实行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制编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核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榕政办〔2016〕82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区用人学校因教师退休、解聘等腾出的空编,优先用于面向已通过公开招聘招考补充的聘用制编外教师招考。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所属学校空编情况、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及聘用制编外教师情况,按优先用编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制定面向聘用制编外教师择优聘用为编内教师的学科招聘计划及方案,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聘用制编外教师为编内教师,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师资需求的用人学校”。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罗源县教育局将根据《罗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通告》及相关程序和要求,适时通知、通告或公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其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本次招聘工作由罗源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罗源县人社局全程参与,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介入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招聘通告由罗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