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研究,计划在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医学院等院校春季洽谈会期间,为酒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8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6名,财务、经济、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7名。
招聘计划详见《酒泉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岗位简表要求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技)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4.应聘者须持有国家统招类全日制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书。
5.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在各大招聘会设立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兰州大学校园双选会:3月30日(周六)13:00—16:00(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场)。
(2)甘肃中医药大学双选会:3月31日(周日)9:00—13:00(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3)河西学院医学院双选会:3月22日(周五)9:00—14:00(地点:河西学院医学院校区)
(4)网络报名:从公告发出之日至4月30日止,将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证件照片发送至邮箱378143242@qq.com,工作人员会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您参加笔试或面试,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如现场招聘签约人数达到《岗位简表》公布的岗位数,将取消网络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持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者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拟面试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通知本人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医院组织实施,采用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能力和从事医疗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同时考察面试者沟通能力。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者签订拟聘用就业协议。
(六)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七)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前场招聘会空缺岗位,按时间阶段补充到下场招聘会,具体岗位空缺情况以招聘现场公告为准。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酒泉市人民医院举办的岗前培训。
4.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者,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937-6982150 6982008
联系人:贾晓英 王睿皎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卫计委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