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
二、聘用方式、数量及期限
由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本期聘用人数30名,聘期三年。
三、人员身份及岗位职责
聘用人员为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派遣制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主要承担法律法规宣传、市容市貌巡查、违章行为劝导、接访处访、应急处突等任务。
四、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并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 18 周岁(2000 年 11 月 1 日以前出生)以上、35 周岁(1983 年 11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公民;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
7.酒泉市户籍;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区人社部门网站、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由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蓝底),填写《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肃州区玉门东路8号飞天商务写字楼315室)
(二)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与临时应变能力,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组织前30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按上述程序和缺额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待遇。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合格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月工资标准及各类社会保险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单位负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部分自行负担。
七、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18693735409
13299325659
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