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若干名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到宁都中学、宁师中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县城普通高中教师30名,其中宁都中学20名、宁师中学10名。招聘名额不分解到学科,但单学科不超过5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有与报名学科相一致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就读的硕士毕业研究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者;
3.本县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教师;
4.其他不符合聘用规定人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日(不含双休日)到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地址: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二楼)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需于报名现场采集照片信息。报名截止时间4月3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补报。不收报名费。
2.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还没有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江西师大、赣南师大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3.报名现场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报名时须确定报考学校及学科,不得兼报学校。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组织实施,聘请有关学科专家任面试评委。
2.面试时间:4月10日。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用上课方式,上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每位考生上课时间30分钟。
5.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各人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录用办法
1.4月10日—4月16日公示面试成绩,同时公布成绩排名顺序和预录人员名单。
2.预录办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预录。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名(不分学科)顺序预录,单学科预录人数不超过5名,但如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并录用。
3.体检。4月17日,经公示无异议预录人员体检。参加体检对象需于4月17日上午9:00到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4.签订预录协议。4月17日下午,体检合格人员与宁都县教科体局签订预录协议。逾期未签订预录协议者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5.办理录聘手续。签订预录协议人员须于2019年8月20日前向县有关部门提供毕业生档案,办理正式录聘手续。2019年9月1日起到岗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
正式录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缺额递补
因逾期未体检、体检不合格、逾期未签订预录协议、已签订预录协议人员放弃录聘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预录或录聘。
五、人才保障激励政策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名硕博进宁都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8]5号)、《宁都县人才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宁府办字[2018]28号)精神,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宁都县人才保障激励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享受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享受县政府人才补贴,其标准为:1000元/月·人。
优先解决住房。招聘的高学历人才,可直接入住县人才公寓,优先享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给予过渡期人才租房补贴。对因人才住房供应不足未申请到人才住房、通过市场化途径租住住房的人才,个人承担50%年度租房费用,剩余50%由县财政和用人企业(单位)各给予25%的补贴(用人单位为财政供养单位的,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统筹给予补助)。本科生及相当层次人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硕士生及相当层次人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长补贴期不超过5年,补贴期视同人才住房租住期。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