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1.名额:特殊教育教师3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1名, 在2014年曾与信丰县教育局签定协议的五年制特教定向生中择优录用2名。
2.面向社会招聘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人员须2015--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正式录用前须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
(3)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2:1及以上,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要求时,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定向生按原签定协议招聘。
3.拟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类别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对象。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一寸免冠彩照);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或择业代理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一寸免冠彩照、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或证明);定向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一寸免冠彩照)。
2.报名考生需缴考务费50元。
3.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信丰教育在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进行岗位设置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定级,聘用人员在信丰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2019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
3 2019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和个人档案的;
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
五、聘用教师的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9日
3.报名、领取准考证地点:信丰县教体局405室(县政中心B栋)
4.面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 面试地点:信丰三中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八、公告时间及方式
1.公告时间:2019年3月20日-- 2019年3月28日
2.公告方式:
(1)网络: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教育在线网
(2)宣传栏:信丰县教体局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97-3339466)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