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详见《岗位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指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批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指省级或省级授权具有评审资格的市级卫生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批文)。
(八)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对英语不做要求。
(九)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十)其他条件中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其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应聘人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做要求。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岗位表》),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具体地址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要明确所学专业方向);
(2)《报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执业资格、英语等级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各岗位开考情况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将在资格复审前,在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9年4月6日(上午8:30-11: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并列需加试,方式另定。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81120。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0518-8582016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1、岗位表.
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