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为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港战略,助推太仓港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2019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户籍(生源地)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报名方式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1 |
港口信息系统研发 |
从事港口信息系统研发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2019年应届毕业生 |
2019年3月22日(周五)9时至16时,在太仓市公共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太仓市柳州路38号)进行现场招聘。 |
2 |
港航管理 |
从事港口航线航运 |
1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3 |
港口生态环境管理 |
从事港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1 |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工程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四、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期间各学期专业成绩单各1份(应届毕业生);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2份。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后,报送主管部门复审,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网址: http://www.tcport.gov.cn/。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经资格审核后,单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等于或少于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tcport.gov.cn/公布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不组织笔试,则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果组织笔试,则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tcport.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http://www.tcport.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12—53186503。
十、本《简章》由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谢老师;咨询电话:0512-53186592、13913788018。
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