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进程,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按照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院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针对县医疗集团、县中医院医护人员短缺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提高我县卫生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质量的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充实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右玉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名额
拟招聘医护人员31名,其中:右玉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14名,岗位:临床执业医师6名、儿科执业医师1名、医学检验师1名、放射影像医师1名、康复理疗技师2名、公共卫生管理1名、护士2名。
右玉县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6名(全科医师优先)。
右玉县中医院11名,其中:执业药师1名、临床执业医师法2名(内科)、康复理疗技师1名、中医执业医师3名、医学检验师1名、护士3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专业、急诊学专业、中医学、药剂学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需中专及以上学历;以上专业均需有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
(4)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志愿服务于山区卫生事业,有艰苦奋斗精神;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7) 报考岗位中有右玉县户籍限制的,右玉县户籍指截止2019年1月1日前户口在右玉县的或生源地为右玉县。
(8)身体健康。
(9)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编制内在职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结果等程序进行。
(一)报批方案
报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发布公告
在右玉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3月28日-4月5日)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右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报到证(往届生)及复印件、应届生需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同一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另行决定。
2、报名地点:右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3、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在2019年4月8日— 4月10日;
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在2019年4月8日—4月16日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需提供右玉县户籍证明)、报到证、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院系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3张,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和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右玉县公开招聘医护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少于3:1,将空余的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为原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4、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按公布中时间到右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后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右玉县政府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
报考右玉县医护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由右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维护资格审查的权威性,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初审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前要专门对参与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统一审查标准。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右玉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1.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相关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招聘医护人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及其以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办法为:按照招聘专业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现场答题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按自定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领导组确认后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领导组核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
2、体检。
体检考察由招聘医护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察结束后,招聘医护人员领导组向县人社局提供书面报告。
体检和考察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玉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冀全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金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马 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相丕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永忠(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广军(县医疗集团院长)
段雁平(县中医院院长)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人社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全体考生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以非法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49-2022621
监督电话:0349-8030875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