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广州市增城区人社局 广州市增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18〕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1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需求招用条件
人员岗位需求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用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含3月31日)。
6.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和部队退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按工作实际需求分配至各镇(街)基层一线工作,需要到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夜间执法和夜间应急,24小时轮流值班兼应急救援。
8.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料(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报考者根据工作安排承诺服从统一分配。
报名地点: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招用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与招用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二)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领取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共2个工作日),领取地点: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总分为100分,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1.笔试。本次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报考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卷面总分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拟面试对象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口或居住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增城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环节。凡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由招用单位组织。面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2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招用单位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社会实践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招用。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纳入政府聘员管理,年工资待遇参照上述管理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523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20-82738300。
1.2019年上半年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用聘员岗位需求表.doc
3.2019年上半年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xls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